公告通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3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8-0045980
牡丹江银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土地
无
爱民区
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黑1004执303号
2
2018-0045832
3
公告单位:牡丹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 5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