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四项
问题整改公示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林口县金磊石材违法占地问题整改验收销号不严不实、敷衍应付,属地自然资源部门把关不严,在原有违法占地点位上又发生新违法占地问题的情况下,依然通过整改验收销号。
二、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严把验收销号关,对违法占地行为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强化后续监督管理,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四、整改措施:
1.2025年6月底前,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黑土耕地违法问题整改专项核查,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压实属地整改责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加强行业指导,各级行业部门加大动态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提升黑土地案件整改成效,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严防问题反弹复发。
五、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督察反馈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印发了《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压实落靠整改责任,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有序推进。
1.我局向各县(市、区)以及开发区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黑土耕地违法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核查的通知》,邀请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核查工作,通过明确“自查自纠+专项核查+落实整改”等阶段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持续压实属地整改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关于开展“回头看”专项核查的报告已以市政府名义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
2.我局强化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今年以来,统筹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打击盗采泥炭黑土、自然资源督察等各类耕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动态巡查频次,上半年共开展动态巡查400余次,在严厉打击与整治氛围下,全市新增占用耕地违法行为大幅减少,耕地保护成效显著。同时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百日大会战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黑土耕地违法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核查“回头看”工作,深入举一反三排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发生,整改成效保持良好。
六、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3—6430201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7日
黑公网安备 2310050200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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