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牡丹江市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5年9月4日
牡丹江市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市储备土地管理水平,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管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建立健全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牡丹江市城区范围内,已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纳入储备库管理的及其他需要管理的土地。
三、储备土地管护方面
(一)管护内容。包括设置界桩和公示牌;开展日常巡查,制止非法侵占行为;看护地上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持环境整洁等。
(二)管护方式。采取自行管护和委托管护两种方式。自行管护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直接实施;委托管护可委托属地政府或相关单位实施。
(三)经费保障。为确保保护工作有效落实,将因管护所产生的各类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予以保障。
四、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方面
(一)利用原则。临时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不得影响土地供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利用方式。分为依申请租赁和公开招租两种方式。依申请租赁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签订协议;公开招租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政府公益性项目可申请无偿借用。
(三)利用期限。临时利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或招租手续。
(四)租金管理。租赁价格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确定。租金扣除评估费后,按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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