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精细化、人性化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不动产登记特定情形集中服务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服务企业和群众便利为导向,以提升服务效能和满意度为目标,通过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延伸服务时长,着力破解不动产登记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构建便捷、高效、规范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增进民生福祉提供有力支撑。
二、多场景集中服务机制
(一)推行历史遗留问题“攻坚服务”机制。针对群众无过错但因历史遗留原因导致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各相关职
能部门及法院通过集中审批、批量判决等方式解决问题,致使短期登记业务激增时,即可启动该机制。设立专项通道,提供“集中办、专窗办、非工作时间预约办”服务。集中业务骨干,简化审核程序,全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保障项目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推行企业急难诉求“响应服务”机制。针对企业在抵押融资、资产处置、项目推进等过程中遇到的批量或紧急登记需求,且时效要求紧迫时,启动集中响应服务。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对企业“急难愁盼”业务,实行“集中受理、专窗对接、非工作时间响应”模式,确保企业紧急登记业务得到快速响应和高效办结,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三)推行入学季登记“便民服务”机制。针对招生入学季家长集中查询、登记不动产信息的阶段性需求,启动集中便民服务。并提供非工作时间预约办理服务。通过增配人力、优化流程等方式,提高信息查询与登记效率,避免服务大厅人员过度聚集,方便家长办理子女入学相关证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推行“集中服务“机制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具体实践。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各项服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内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涉及历史遗留项目认定、企业复杂业务协调等,各相关科室要积极支持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支持,确保跨科室业务无缝衔接、顺畅办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优化服务体验。不动产登记中心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本机制的内容和流程。同时要加强窗口人员培训,做到热情周到、专业高效,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源配备。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优先保障“集中服务”窗口的运行。根据业务量动态调整窗口设置和人员安排,确保服务机制高效运转。
(二)完善技术支撑。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功能,为“专窗办理”、“预约服务”提供稳定、高效的技术支持。加强数据共享与应用,简化查询和登记环节。
(三)建立督导机制。将本机制落实情况纳入相关科室及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完善,确保机制长期有效运行。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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