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四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报送了验收销号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林口县金磊石材违法占地问题整改验收销号不严不实、敷衍应付,属地自然资源部门把关不严,在原有违法占地点位上又发生新违法占地问题的情况下,依然通过整改验收销号。
二、整改目标:2025年6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6月底前,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黑土耕地违法问题整改专项核查,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压实属地整改责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加强行业指导,各级行业部门加大动态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提升黑土地案件整改成效,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严防问题反弹复发。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督察反馈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印发了《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压实落靠整改责任,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有序推进。
1.我局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黑土耕地违法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核查的通知》,邀请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核查工作,通过明确“自查自纠+专项核查+落实整改”等阶段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持续压实属地整改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关于开展“回头看”专项核查的报告已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
2.我局强化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今年以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动态巡查频次,上半年共开展动态巡查400余次,在严厉打击与整治氛围下,全市新增占用耕地违法行为大幅减少,耕地保护成效显著。同时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百日大会战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黑土耕地违法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核查“回头看”工作,深入举一反三排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发生,整改成效保持良好。
五、验收情况:已通过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3—6430201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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