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首例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市自然资源局与牡丹江热电公司签订生态保护修复协议
近日,市自然资源局与牡丹江热电公司正式签订生态保护修复协议,约定以市场化方式对牡丹江市新立村废弃火山灰矿点取土场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这在全市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尚属首例,此项工作得到中国自然资源报刊登。
根据此次与牡丹江热电公司签订的生态保护修复协议,拟用热电公司产生的灰渣对新立村废弃矿坑进行整治,在解决灰渣处理问题的同时,通过灰渣回填、客土回覆工程、土地平整翻耕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对凹陷采坑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将新增4.1公顷耕地,可用于“进出平衡”,对改善和保护牡丹江市及周边环境具有重要影响。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形成地质修复新概念新模式“地质农业模式”,不但为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探索了工作经验,更为今后开展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恢复治理后照片)
市自然资源局今后将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改革创新、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筑牢北方屏障,推动美丽龙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