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属测绘业务事业单位
开展“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分局)局属各相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将《局属测绘业务事业单位“多测合一”联动工作流程》(试行)下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试行一年。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8日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属测绘业务事业单位“多测合一”联动工作流程(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测绘服务效率,促进行政审批提速,优化整合局内所属规划、土地、房产测绘资质部门技术资源,特制定市自然资源局测测绘业务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联动工作流程(流程图示意见附件1)。
测绘业务委托为市场行为,本工作流程只针对局属测绘业务事业单位执行,业务领域仅限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测绘业务,不得以本工作流程干预其他正常测绘业务市场。
竣工验收阶段测绘业务内容:规划核实测量(包含地下管线测量)、土地核验(包含用地复核测量)、不动产测量(包含预测阶段和实测阶段)。
一、建立联合测绘机制
1、设立局内“多测合一”服务窗口,局内所属规划、土地、房产测绘资质部门联合办公,委托局属测绘资质机构进行竣工验收阶段测绘工作的,由此窗口进行登记,明确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窗口将登记受理的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委托推送至局属测绘资质机构,局属测绘资质机构与委托方接洽,签订委托测绘合同。委托方直接到局属测绘资质机构委托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的,双方签订合同后,局属测绘资质机构需将信息推送至窗口进行登记,窗口负责将信息推送至其他局属测绘资质机构。
3、局属测绘资质机构按照签订的测绘合同内容,联合完成测综工作。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测绘服务费用,局属测绘资质机构将成果报告及成果移交至窗口。
4、局属各测绘资质机构将单项报告及成果提交到窗口,由窗口进行汇总形成总报告(形式参考附件2),交付委托方供项目验收相关工作使用。
二、建立数据成果共享机制
1、成果入库
窗口将数据成果整合后提交局信息中心入库。
2、成果共享
以信息中心为依托,建立数据入库管理模式,达到数据共享,实现实时调用、成果共享。
本工作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