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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齐

日期: 2022-10-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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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费电子票据

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牡丹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登记费的收取开通了线上支付,企业、群众可以选择采用微信、支付宝等形式交纳不动产登记费用。按照《黑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牡丹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041日起启用不动产登记费用电子票据,缴费成功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验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无纸化电子财政票据,具有与纸质票据同等的法律效力。

1、使用电脑登录网址: www.chinaebill.com

2、使用微信客户端通过“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或关注“电子票服务”。

 

 

牡丹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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