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办件指南
一、个人因建造房屋办理房屋首次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已经竣工的文件;
(五)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二、个人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建造房屋办理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五)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三、企业新建商品房等房屋办理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竣工验收备案证;
(六)《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七)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
(八)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或减免凭证。
四、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四)《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五)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五、非开发企业自建房屋首次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五)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六)《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四)《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七、其他首次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和已竣工的材料;
(四)《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