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内建筑垃圾侵占耕地3218平方米,市自然资源局持续监督整改复耕进度并验收。
二、整改目标:
1.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持续监督开发区完成建筑垃圾清运,督促开发区在2025年5月前恢复耕种,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完成验收。
2.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严厉打击违法破坏黑土耕地行为,对违法违规现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整改措施:
1.对已完成建筑垃圾清运的点位持续监督整改进度,2025年5月前,达到耕种条件,并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验收。组织开展违法占用黑土耕地行为专项检查,加大执法监管,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严厉查处违法破坏黑土耕地行为,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黑土耕地违法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核查行动。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开发区立行立改,清运建筑垃圾。2024年9月该地块内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覆土恢复种植条件。2025年5月打垄复耕且出土长苗,并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现场验收。截至目前,开发区范围内没有耕地被建筑垃圾侵占的现象,全部耕种。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8日(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
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 7月28日
黑公网安备 2310050200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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