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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日期: 2026-03-25 来源: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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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牡丹江实践贡献自然资源力量的法治保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把手定期在党组会上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会前学法,跟进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坚持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通过关键少数集中学习的方式抓好内部学法普法。2025年以来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邀请市委党校讲师专题培训1次。局主要领导以《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新时代赶考路上永葆党的生机活力》为题讲党课1次。通过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系统学习,我局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不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明显转变,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形成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常态。

(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2025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要求,将涉及我局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照清理标准深入研究分析,形成相应保留意见。今年我局无需要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项均保留,切实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要求配合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相应条例修订的意见征集工作。按照《牡丹江市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和效率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质效提升行动。根据《黑龙江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4年版)》,在黑龙江省权责清单标准化智能管理平台梳理并上报自然资源及地理信息测绘条线权责事项,实现权责边界清晰化、流程标准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据《黑龙江省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及《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作为行政裁量权执行规范,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三是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项清单”制度,依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不予处罚事项清单》、《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从轻处罚事项清单》、《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作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执行规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组织执法及执法监督持证人员参加法制教育网每年20学时培训。按照《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配备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人员;组织新考录人员及综合科室转岗到业务科室的人员参加执法和监督人员资格考试,今年我局新增4人申请《行政执法证》,2人申请《行政执法监督证》,目前我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59人,监督人员4人,新增一名公职律师。

(五)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积极组织全局学习并在局内网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亮码入企”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涉企行政检查“六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平台操作视频和手册。行政执法检查事项中,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方面,根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比例随机抽取勘查项目和矿山企业要求,组建核查小组执行矿山实地核查。核查结果统一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六)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关于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的通知》要求,我局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共梳理出涉及相应行政执法领域轻微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已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报告及台账。积极配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执法案卷专项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检查反馈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纳入整改范围,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证据收集、程序履行等环节,提升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七)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加强自然系统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我局行政诉讼案件5件,同比下降68.75%,行政复议7件,同比下降70.83%。我局及时追踪、跟进、落实案件进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增强工作合力,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答辩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

(八)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成“八五”普法收官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5.25黑土地保护周”“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9.8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突出自然资源系统特点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

(九)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贯彻落实全国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会议精神及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聚焦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等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要求”,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规定,严格按照“三个同步”要求,深入推进依法分级分类处理,推动落实信访事项受理、转交、办理、督办、一体化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的宣传氛围不够。普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单一,运用新媒体少,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本领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等各方面的领导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自然资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重点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提高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注重围绕推进自然资源治理法治化,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日常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充分释放法律顾问作用,保障自然资源领域发展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效果。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定期更新学法内容,确保涵盖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丰富学习形式,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增加学习的参与度。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日

来源: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撰稿:信访与法规科

校对:陶世红

一审:王升广

二审:张昭

三审: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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